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:
关于10m³混凝土搅拌车(四桥)采购(招标编号:2020-ZS2207)招标项目,现接招标人通知,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。
一、对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:评标方法、评标标准、定标原则》的修改:
1、将技术商务分评分项第1.2.9项修改为:发动机为原装进口的得5分,发动机为合资品牌的得2分,发动机为国产品牌的得1分。发动机为原装进口的,须提供整机进口报关相关证明;为合资品牌的,须提供与外资合资成立公司及制造证明。
2、将“(三)招标程序终止及采购方式变更”的相关内容删除。
二、将《第Ⅱ章 投标人须知》第15.8条款修改为: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,本次招标程序终止,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,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。
三、将《第Ⅱ章 投标人须知》的“附录1: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磋商评审程序”的相关内容删除。
四、对《第Ⅲ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》的“5.2主要技术参数”修改:
1、将1.10项发动机功率,修改为:≥220KW。
2、将1.11项发动机排量修改为:≥6.8升。
3、在1.12项发动机品质中增加“重汽曼”。
4、将1.14项轮胎修改为:钢丝胎11.00R20。
五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:2020年7月23日下午3:00时(北京时间)。
六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修改为: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台。
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。
特此通知
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
2020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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