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:
1、对《第Ⅲ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》的“5、设备的技术规格”进行修改:删除5.2.13条款“★5.2.13 轮边减速桥:后桥带轮边减速桥”。
2、将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:评标方法、评标标准、定标原则》的“(三)招标程序终止及采购方式变更”修改为:
(三)招标程序终止及采购方式变更:开标后,如果出现实质响应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只有2家,但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定无限制性条款且2家投标人仍能构成有效竞争的,可以按原招标方式进行;如果出现实质响应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,本次招标失败(按流标处理)。
3、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27日 (节假日除外),上午8:00时至12:00时,下午2:30时至6:00时(北京时间)。
4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10月11日上午9:00时。
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。
特此通知
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
2019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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